夏华起火事件个人观点!!!!

标题:夏华起火事件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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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华起火事件个人观点!!!!

首先我先说明一下,我所写的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最近夏华事件可能是比较热门的讨论话题了。作为一个普通网友我想说的是,夏华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态度欠妥。论坛上什么样的帖子都有,有说夏华无辜的,有说夏华奸商的。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很无奈,为什么五月份的事情现在还没有解决呢???这是一个名牌企业的售后吗?你们在拖什么呢,如果您说责任不在夏华,那为什么不很快做出回应。如果说夏华有责任,为什么不快点承认呢?消费者要的是处理事情的态度,我承认结果非常的重要,但从态度上讲,我对夏华彻底失望了。

在这个网络很发达的中国,如果没有舆论的压力,这件事又会怎么样呢?恐怕到不了这一步吧,我想早就闭门谢客了!!!我又对夏华失望了。

我对失火的那个兄弟很同情,如果你们快点解决,恐怕网络上就不会有这么多舆论了,也不会对夏华有多少影响吧。我有对夏华失望了。

官方的声明我很不理解,试想一下,在贫富差异明显的中国,一个彩电看10年我想是可以理解的,这次不是彩电出故障了,而是要危及到我们人的生命了,您反过来想,如果您在说明书上写着“本电视寿命超过10年以上会危及到人的生命,如出现任何情况与我司我关。”那谁还敢买您的产品。我承认这是属于特殊情况,但对您的特殊处理态度,我对夏华彻底失望了。

“消费者受伤了有地方求偿,企业受伤了却连理无处说~~~”

我见到这个贴子,只能用无语这个词汇来形容了。消费者永远是弱者,企业和消费者永远不能同日而语。企业有很强大的后盾,而消费者呢?什么都没有,只有对产品的信任。我不能确定这个帖子就是夏华人写的。但我能确定写帖子的这位兄弟,根本就不能摆正一个消费者的位置,如果发生在他的身上,我想这个事情应该很好解决吧!!!!!!!!!!!!!!!。呵呵 太幼稚了。

另眼看沧州彩电下跪事件!!!!!!!!

这个帖子我觉得根本站不住脚。楼主说的没有道理,纯粹是诽谤。我个人认为,这个就是夏华的枪手,鄙视~~~~

你们写的这两个帖子只能更加破坏夏华在我心里的形象。所以我又要说,我对夏华又一次的失望了!

再说一说下跪吧!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个是古人说的,谁能拿自己爷爷的尊严开玩笑呢?反正我绝对不会。如果一个人活着没有做人应有的尊严,那我宁愿死去!!我不得不说,我再次对夏华失望了!!

上面是我对此件事情的态度。我觉得这是一个名牌企业的态度问题,而不是解决不解决这个特殊事件的事情。

最后我要对夏华人说一声,拿出你们的态度吧,这才是我们消费者想看到的。是积极而不是消极!

我文笔不是很好,只是把我心里想的东西写下来,与大家讨论,以上仅代表本人的意见!!!欢迎大家讨论,我不怕挨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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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写的好,说到我心里去了,买啥都不会再买下滑的产品了,这售后我禁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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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2楼 发表于:07-08-03 15:01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2#

支持楼主!BS厦华!不说别的,就打个比方。你是一个普通过路人,刚好遇见抢劫,不幸也卷了进去。别人最后一致认定你也是同犯.你改怎么办?!就像下滑这样去处理?!你说和你没关系,那就举证呀!!!

口口声声用法律,中国的法律真要像美国那么公正、那么健全,XX机关真要不是“不做为”,遇事相互踢。那就可不是只索赔1~2W的事了!
再说下跪是“果”,不是“因”!下跪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这才是大家气愤和不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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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3楼 发表于:07-08-03 15:14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3#

卖东西的时候,商家是孙子!东西卖出以后,就变成爷了!
买东西的时候,顾客是上帝!出了问题的时候,就变成孙子了!

——这就是国内大部分商家!
还走出中国,走向世界?!要我看“死”是迟早的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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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4楼 发表于:07-08-03 16:28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4#

顶LZ
说的好
死也不买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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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5楼 发表于:07-08-03 16:48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5#

各位经理,您好!
>> > 
>> >      下面是我司对于厦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若有发现相关网站有出现类似帖子,可以此公开帖回复。
>> > 
>> >                厦华关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  
>> >                                    2007年8月2日  
>> >  
>> >   
>> > 
>> > 广大网友及媒体朋友:
>> > 
>> > 最近我们发现在部分网络社区论坛出现了一条《厦华彩电烧毁我爷爷的家,爷爷给厦华售后人员下跪!!》这样的帖子,对于该帖及其幕后的相关关键问题,现正式公布说明如下——
>> > 
>> > 一、起火原因不是厦华彩电自燃,而是外火引起
>> > 
>> > 从用户自己公布的照片看来,厦华彩电的主板、底壳以及放置彩电的木头箱均基本完好,而根据正常技术原理分析,如果是彩电自燃,那么彩电主板肯定早已体无完肤,不可能还完好,由此可以判定,此台彩电的起火部位不是厦华彩电内部,而是外部原因引起的燃烧爆炸。那么外部的火源在哪里呢?我们发现,用户放厦华彩电旁边有个窗户,该窗户左侧木质装修部位的烧毁程度相对周围其他部位严重,也是说该木质部位的燃烧时间最长,据此,可以判定本事件最初的着火点是在窗户位置。正因为窗户着火,引起了窗帘着火,而窗帘一着火,火星便溅到了相邻彩电的塑料机壳,进而导致机壳着火,最终引起彩电的燃烧、爆炸。
>> > 
>> > 另外,从用户自己公布消防证明可以很清楚看出,官方并无认定此火灾事件就是我厦华彩电起火造成的,也无表明是我厦华彩电质量事故责任。
>> > 
>> > 二、关于彩电的相关“隐情”问题
>> > 
>> > 我们从现场勘察确认,该彩电是我厦华21英寸彩电,从该彩电主板元器件残骸可确认,那是厦华10年前的早期彩电线路,也就是说,该电视机的使用时间已超过10年。按行业标准,彩电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为7年。同时,国家《产品质量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赔偿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
>> > 
>> > 另外,该用户未能出示该彩电的相关购机发票、保修卡等“三包”有效凭证,也就是说,该用户此台厦华彩电的来源可能另有问题。据我们调查了解,这些天在网络论坛到处发帖者的父亲也就是那个“下跪”爷爷的儿子,在河北沧州当地开电器维修店,此台厦华彩电可能是他人遗弃后经其自己翻修,再给那位“下跪”爷爷使用的。
>> > 
>> > 三、厦华处理本事件的基本态度
>> > 
>> > 从上述两部分可以说明,本事件的责任不在我厦华公司,作为厦华彩电“用户”,我们一直以最大的善意、诚意高度重视用户的合理、合法、合情的诉求。早在事件发生当天也就是5月23日,厦华一接到用户报案我客服人员当天即第一时间上门受理、调查、沟通。此间,在事故责任未明的时候,我司曾主动表示愿意给予一定资助。这些行动均体现厦华对用户高度负责、服务第一以及人文关怀的精神理念。但因用户坚持要求高额赔偿,不认同我司的处理意见,在协商多次不成的情况下,用户随即便恶意疯狂地在网络论坛进行所谓发帖“曝光”胁迫厦华“就范”,给我司品牌形象造成了巨大伤害!!作为厦华人我们很伤心,怎么“好心没有好报”呀?!
>> > 
>> > 是的,我们可以理解作为消费者得不到满足时的失常举动,但我们无法理解的是,既然您认为是我厦华彩电的责任,那么您为什么至今迟迟不到法院去起诉我司呢???据我们调查了解,这些天一直在网络论坛发帖者也就是那位下跪“爷爷”的孙子——姓刘名大海,是河北沧州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我们想说的是,刘大海先生您应该懂法的,既然您认为本事件在理,那么为什么一直不走正规的法律途径来解决呢??正如部分网友给您的建议,我们期待着您早日放下“屠刀”(恶意发帖伤害厦华)立即到法院来起诉吧,或者到消协等机构投诉也行!而不要为博取不知真相网友的同情支持,不惜以践踏牺牲您爷爷的人格尊严为代价,策划预谋制造那种没有人性的“下跪”事件!!
>> > 
>> > 厦华郑重表态:届时,如果权威部门确认判定本火灾事件是我厦华彩电的责任,我司绝不回避应负的责任,愿对此赔偿用户的损失并赔礼道歉!!此事欢迎广大网友及媒体监督!相反,如不属厦华责任,我们保留对用户因恶意伤害厦华形象而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求偿权利!
>> > 
>> > 四、关于对部分“网友”借机攻击厦华的严正回复
>> > 
>> > 对于不知内情被误导而发表一些过激评论看法的网友,我们表示理解并感谢大家的善意批评与监督!
>> > 
>> > 但我们遗憾发现,此间有部分“别有用心”的“网友”企图利用本事件一直在无限放大地恶意攻击厦华,包括用一些无耻的言语、把事件当事人刘大海先生的原帖到处转发,在幕后煽风点火、推波助澜,乃至伤口下盐,让外人看了很是“正义凛然”的“侠客”,其实根本就是“枪手”!不分黑白的“枪手”!我们根据这些“枪手”的上网IP和他在论坛的ID以及所留的E-MAIL、发言内容等综合分析,这些“枪手”竟然是彩电同行!!我们欢迎大家在市场上真枪实弹的竞争,而不要搞这种下流的小动作来混淆视听!
>> > 
>> > 五、厦华彩电是值得信赖的
>> > 
>> > 作为有着22年历史的厦华公司,我们一直秉持“品质第一、用户第一”的理念,正因为厦华彩电有着良好的品质、技术、服务,近年来,厦华彩电接连击败国际传统老牌彩电巨头,获得了联合国采购、美国军方采购等等,这是全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惟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为我们中华民族品牌赢得了宝贵荣誉!目前,厦华彩电已行销日本、欧洲、北美、中东、澳洲等世界119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在我们庞大的用户群中,超过50%的用户是行家型的内行人士,这一切均说明了厦华彩电是值得信赖的!!
>> > 
>> > 对于我司产品的售后服务,不管是之前,还是将来,我们一直怀着最真诚、最善意的态度积极处理相关问题,我们尊重用户合情、合理、合法的意见,我们感谢媒体的公正、客观、中立的监督,对民族品牌的关爱与支持。对于本事件,我们相信法律,相信广大网友和媒体朋友能判断真相。
>> > 
>> > 最后,我们期待着与用户刘大海先生走正规渠道达成沟通共识。
>> > 
>> > 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 > 
>> > 致
>> > 
>> > 礼!
>> > 
>> > 厦华电子中国营销总部
>> > 
>> > 2007年8月2日下午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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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大海1982926对厦华公开信的回复: 

公开信似乎很合理,下面我回答和提问几个问题。 

  1、你们夏华从〔图片〕就能鉴定出我家的着火不是夏华电视所为??? 

  2、你们夏华从〔图片〕上就能看出这台机器是何年何月生产的? 

  3、我一次次的邀请你们请专业的人士来鉴定,你们为什么不来??? 

  4、我是在公安局工作,你们了解的为什么这么细,我在公安局是什么职务你们知道吗?有关系吗? 

  5、我的父亲是搞家电维修的,可是你们为什么偏说是:〔此台厦华彩电可能是他人遗弃后经其自己翻修,再给那位“下跪”爷爷使用。〕你有证据吗?虽然有关于电视的保修证和发票都被烧了,可是我们有证人,这台电视是在2003年买的,当时我家一共买了两台,另一台送人了,卖我们电视的老板现在我们还能联系上。 

  6、你们厦华凭什么说我们抵制厦华的网友都是:〔这些“枪手”竟然是彩电同行!!我们欢迎大家在市场上真枪实弹的竞争,而不要搞这种下流的小动作来混淆视听!〕 难道你们没有下流过吗???你们的NES888员工下流吗?你们如果不逼急了,能发表〔厦华关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吗? 空口无凭字句为证。拿出点实质的东西来! 

  7、你们夏华一直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希望我们找不到证据,你们为什么不来专业人士来鉴定一下是不是你们夏华彩电着的火呢?你们知道我们消费者是弱势,打不起官司的弱点,刺激我,质问我。 

  8、为什么说我的录音是假的呢?录音中那个女的就是你们夏华的员工,如果不是,我发誓:我愿接受老天的惩罚。你们厦华敢这样发誓吗??? 

  9、我去过我们当地的消协反映过,你们的苏经理也被传到消协了,结果不了了之。你们回去问问夏华售后服务沧州网点的苏经理,问问他因为我家的事他去没去过消协??? 

  10、对 402楼 路过路过abc  的回复: 
  我们再看看这张图,注意左上位置,裸露并排的电线! 




  这样的房子,能不着火吗?根本就是迟早的事!!! 

让我们用事实说话,有感于夏华发出公告帖,说从图片就能鉴定出这起火灾不是夏华所为。问一下,你们鉴定的〔裸露并排的电线〕是我家的窗帘拉线,没见过这样窗帘拉线吗??? 

 你们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实我真不想再和你们说什么话,觉得很可笑,很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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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07-08-03 20:32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7#

关于厦华彩电事件 对于欧美日韩的一些品牌电子厂商来说假如发生相同的事件是比较欢迎的。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自己产品的质量有信心,这也是一个机会,一定要抓住。 
当发生了这样的事件,他们会先通知媒体,再出钱请第三方权威部门作出产品质量鉴定 
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当权威部门作出不是产品质量问题的鉴定,他们会给消费者少量的补偿与安慰。以达到花很少的钱做效果很好的广告(在电视上作广告动不动就数十万)。 
当权威部门作出是产品质量问题的鉴定,他们会以最快的速度给消费者赔偿并公开道歉,而且会通过媒体作出如何改进产品质量,加强管理等等的宣传。这样做有可能广告效果比没有质量问题还好。 
这样做还有个处:厂商快速反应,先请出媒体,这样消费者再在其他媒体上发表言论就不会造成多大影响了。 
总之,厂商不会堵,只会疏,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给自己做广告的机会。 
反观我们的厂商的做法,只会推脱。假如拿出给电视台作广告的钱的零头安抚消费者,这将是一个提升企业形象和知名度的绝加机会。 
唉!主要还是对自己产品的质量没有信心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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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07-08-03 21:09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8#

我看完上边所谓的公开信后,真是对厦华失去了信心,一个企业一个对社会富有责任的企业是说不出那种话的——作为厦华人我们很伤心,怎么“好心没有好报”呀?。简直是狗屁。如果这是一个企业的公开信的话,那我只能说你们的企业很烂。首先把其他的因素都去掉,电视的品牌就是你们厦华的,不管什么是不是拆装或者是超过使用年限,你们都应该负责,因为是你们制造的东西,我也奇怪了,我们家用了25年的其他国产电视就没有燃烧过,怎么你们电视一超过7年的使用年限就自己燃烧了呢?真的很奇怪。
其次,你们厦华也太牛了吧,说话怎么那么强硬啊,不过用词太弱智,什么“屠刀”,什么“好心没有好报”,呵呵你们厦华的管理者难道就这点文笔吗,也难关你们只能早出那种超过使用年限就自己燃烧的电视。
再次,还说什么用同行在恶意污蔑你们,如果你们的质量真的很过关的话,你们还怕人家污蔑你们吗,一切都是在用质量说话,看来还是你们自己底气不足啊。
另外,你们的调查能力可真的很厉害,居然知道人家在那里工作。那为什么就是查不出自己的产品有缺陷啊。
我只能用无耻下流卑鄙的词语形容你们厦华。厦华你们把中国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民族品牌就这么叫你们给糟蹋了。
你们知道那些留言的网友IP又怎么样,难道不成你们还要杀人灭口啊 ,你们放心中国是法制社会不会容许你们这种无耻下流卑鄙的企业继续存活的。
现在在给你一建议,先去赔偿人家损失,再在媒体发表致歉信,也许这样还能挽回你们企业的损失,否则你们企业损失可就大了。另外在说一点,如果你们开始这么做了反而会提高你们企业的社会形象,不过现在在中国人民的心中,厦华是一个不负责人的企业是一个制造危险产品的企业,是一个背叛中华民族的企业,是一个根本没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是一个只会坑蒙拐骗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我们社会不要也罢。
我只是一个很还国家很爱民族企业普通人,不是什么托或者其他的,我说这些很简单,因为我爱我们的民族品牌。或许里边有错字或者语句错误,请大家原谅。说实话,以前真的很喜欢厦华这个品牌,不过现在呵呵我会尽我所能阻止北京的人民购买厦华的产品。厦华你就哭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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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07-08-04 22:19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9#

我想说的是,如果那个相片是记者拍的,那么厦华很可耻,如果是自家拍的,那这个拍爷爷下跪的人绝对有问题,我说的是人格上的是,是我的话我为什么要下跪,又为什么要让我爷爷下跪.我一定要GAO死它,不顾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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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07-08-07 06:53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10#

才1万多点就能不认帐,我不会买这种垃圾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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