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沧州事件】旁观者终极分析

泡泡网友
31楼 发表于:07-10-15 00:12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31#

厦华关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  



2007年8月2日下午18:00,厦华电子中国营销总部发表了《厦华关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首次对“沧州火灾老人下跪事件”做出官方回应,公开信全文如下: 

厦华关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  

转自:http://www.xoceco.com.cn/news110.asp?ID=1209  

                                       2007年8月2日    
   
    

广大网友及媒体朋友:  

最近我们发现在部分网络社区论坛出现了一条《厦华彩电烧毁我爷爷的家,爷爷给厦华售后人员下跪!!》这样的帖子,对于该帖及其幕后的相关关键问题,现正式公布说明如下——  

一、起火原因不是厦华彩电自燃,而是外火引起  

从用户自己公布的照片看来,厦华彩电的主板、底壳以及放置彩电的木头箱均基本完好,而根据正常技术原理分析,如果是彩电自燃,那么彩电主板肯定早已体无完肤,不可能还完好,由此可以判定,此台彩电的起火部位不是厦华彩电内部,而是外部原因引起的燃烧爆炸。那么外部的火源在哪里呢?我们发现,用户放厦华彩电旁边有个窗户,该窗户左侧木质装修部位的烧毁程度相对周围其他部位严重,也是说该木质部位的燃烧时间最长,据此,可以判定本事件最初的着火点是在窗户位置。正因为窗户着火,引起了窗帘着火,而窗帘一着火,火星便溅到了相邻彩电的塑料机壳,进而导致机壳着火,最终引起彩电的燃烧、爆炸。  

另外,从用户自己公布消防证明可以很清楚看出,官方并无认定此火灾事件就是我厦华彩电起火造成的,也无表明是我厦华彩电质量事故责任。  

二、关于彩电的相关“隐情”问题  

我们从现场勘察确认,该彩电是我厦华21英寸彩电,从该彩电主板元器件残骸可确认,那是厦华10年前的早期彩电线路,也就是说,该电视机的使用时间已超过10年。按行业标准,彩电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为7年。同时,国家《产品质量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赔偿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  

另外,该用户未能出示该彩电的相关购机发票、保修卡等“三包”有效凭证,也就是说,该用户此台厦华彩电的来源可能另有问题。据我们调查了解,这些天在网络论坛到处发帖者的父亲也就是那个“下跪”爷爷的儿子,在河北沧州当地开电器维修店,此台厦华彩电可能是他人遗弃后经其自己翻修,再给那位“下跪”爷爷使用的。  

三、厦华处理本事件的基本态度  

从上述两部分可以说明,本事件的责任不在我厦华公司,作为厦华彩电“用户”,我们一直以最大的善意、诚意高度重视用户的合理、合法、合情的诉求。早在事件发生当天也就是5月23日,厦华一接到用户报案我客服人员当天即第一时间上门受理、调查、沟通。此间,在事故责任未明的时候,我司曾主动表示愿意给予一定资助。这些行动均体现厦华对用户高度负责、服务第一以及人文关怀的精神理念。但因用户坚持要求高额赔偿,不认同我司的处理意见,在协商多次不成的情况下,用户随即便恶意疯狂地在网络论坛进行所谓发帖“曝光”胁迫厦华“就范”,给我司品牌形象造成了巨大伤害!!作为厦华人我们很伤心,怎么“好心没有好报”呀?!  

是的,我们可以理解作为消费者得不到满足时的失常举动,但我们无法理解的是,既然您认为是我厦华彩电的责任,那么您为什么至今迟迟不到法院去起诉我司呢???据我们调查了解,这些天一直在网络论坛发帖者也就是那位下跪“爷爷”的孙子——姓刘名大海,是河北沧州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我们想说的是,刘大海先生您应该懂法的,既然您认为本事件在理,那么为什么一直不走正规的法律途径来解决呢??正如部分网友给您的建议,我们期待着您早日放下“屠刀”(恶意发帖伤害厦华)立即到法院来起诉吧,或者到消协等机构投诉也行!而不要为博取不知真相网友的同情支持,不惜以践踏牺牲您爷爷的人格尊严为代价,策划预谋制造那种没有人性的“下跪”事件!!  

厦华郑重表态:届时,如果权威部门确认判定本火灾事件是我厦华彩电的责任,我司绝不回避应负的责任,愿对此赔偿用户的损失并赔礼道歉!!此事欢迎广大网友及媒体监督!相反,如不属厦华责任,我们保留对用户因恶意伤害厦华形象而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求偿权利!  

四、关于对部分“网友”借机攻击厦华的严正回复  

对于不知内情被误导而发表一些过激评论看法的网友,我们表示理解并感谢大家的善意批评与监督!  

但我们遗憾发现,此间有部分“别有用心”的“网友”企图利用本事件一直在无限放大地恶意攻击厦华,包括用一些无耻的言语、把事件当事人刘大海先生的原帖到处转发,在幕后煽风点火、推波助澜,乃至伤口下盐,让外人看了很是“正义凛然”的“侠客”,其实根本就是“枪手”!不分黑白的“枪手”!我们根据这些“枪手”的上网IP和他在论坛的ID以及所留的E-MAIL、发言内容等综合分析,这些“枪手”竟然是彩电同行!!我们欢迎大家在市场上真枪实弹的竞争,而不要搞这种下流的小动作来混淆视听!  

五、厦华彩电是值得信赖的  

作为有着22年历史的厦华公司,我们一直秉持“品质第一、用户第一”的理念,正因为厦华彩电有着良好的品质、技术、服务,近年来,厦华彩电接连击败国际传统老牌彩电巨头,获得了联合国采购、美国军方采购等等,这是全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惟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为我们中华民族品牌赢得了宝贵荣誉!目前,厦华彩电已行销日本、欧洲、北美、中东、澳洲等世界119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在我们庞大的用户群中,超过50%的用户是行家型的内行人士,这一切均说明了厦华彩电是值得信赖的!!  

对于我司产品的售后服务,不管是之前,还是将来,我们一直怀着最真诚、最善意的态度积极处理相关问题,我们尊重用户合情、合理、合法的意见,我们感谢媒体的公正、客观、中立的监督,对民族品牌的关爱与支持。对于本事件,我们相信法律,相信广大网友和媒体朋友能判断真相。  

最后,我们期待着与用户刘大海先生走正规渠道达成沟通共识。  

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致礼!  

                                                             厦华电子中国营销总部  

                                                             2007年8月2日下午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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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32楼 发表于:07-10-16 23:18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32#

当事人大海1982926对厦华公开信的回复: 

公开信似乎很合理,下面我回答和提问几个问题。 

  1、你们夏华从〔图片〕就能鉴定出我家的着火不是夏华电视所为??? 

  2、你们夏华从〔图片〕上就能看出这台机器是何年何月生产的? 

  3、我一次次的邀请你们请专业的人士来鉴定,你们为什么不来??? 

  4、我是在公安局工作,你们了解的为什么这么细,我在公安局是什么职务你们知道吗?有关系吗? 

  5、我的父亲是搞家电维修的,可是你们为什么偏说是:〔此台厦华彩电可能是他人遗弃后经其自己翻修,再给那位“下跪”爷爷使用。〕你有证据吗?虽然有关于电视的保修证和发票都被烧了,可是我们有证人,这台电视是在2003年买的,当时我家一共买了两台,另一台送人了,卖我们电视的老板现在我们还能联系上。 

  6、你们厦华凭什么说我们抵制厦华的网友都是:〔这些“枪手”竟然是彩电同行!!我们欢迎大家在市场上真枪实弹的竞争,而不要搞这种下流的小动作来混淆视听!〕 难道你们没有下流过吗???你们的NES888员工下流吗?你们如果不逼急了,能发表〔厦华关于沧州事件致网友及媒体的公开信〕吗? 空口无凭字句为证。拿出点实质的东西来! 

  7、你们夏华一直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希望我们找不到证据,你们为什么不来专业人士来鉴定一下是不是你们夏华彩电着的火呢?你们知道我们消费者是弱势,打不起官司的弱点,刺激我,质问我。 

  8、为什么说我的录音是假的呢?录音中那个女的就是你们夏华的员工,如果不是,我发誓:我愿接受老天的惩罚。你们厦华敢这样发誓吗??? 

  9、我去过我们当地的消协反映过,你们的苏经理也被传到消协了,结果不了了之。你们回去问问夏华售后服务沧州网点的苏经理,问问他因为我家的事他去没去过消协??? 

  10、对 402楼 路过路过abc  的回复: 
  我们再看看这张图,注意左上位置,裸露并排的电线! 




  这样的房子,能不着火吗?根本就是迟早的事!!! 

让我们用事实说话,有感于夏华发出公告帖,说从图片就能鉴定出这起火灾不是夏华所为。问一下,你们鉴定的〔裸露并排的电线〕是我家的窗帘拉线,没见过这样窗帘拉线吗??? 

 你们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实我真不想再和你们说什么话,觉得很可笑,很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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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33楼 发表于:07-10-17 09:09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33#

A:厦华彩电的主板、底壳以及放置彩电的木头箱均基本完好,而根据正常技术原理分析,如果是彩电自燃,那么彩电主板肯定早已体无完肤,不可能还完好,由此可以判定,此台彩电的起火部位不是厦华彩电内部

B:我们从现场勘察确认,该彩电是我厦华21英寸彩电,从该彩电主板元器件残骸可确认,那是厦华10年前的早期彩电线路,也就是说,该电视机的使用时间已超过10年。按行业标准,彩电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为7年

C:该用户未能出示该彩电的相关购机发票、保修卡等“三包”有效凭证,也就是说,该用户此台厦华彩电的来源可能另有问题

D:如果权威部门确认判定本火灾事件是我厦华彩电的责任,我司绝不回避应负的责任,愿对此赔偿用户的损失并赔礼道歉!!此事欢迎广大网友及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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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34楼 发表于:07-10-18 13:59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34#

公开信写的非常垃圾,事不在己高高挂起,一看就是厦华在推卸责任,楼上的又出来帮腔,厦华人才好多呦#不要再拿(可能)、(由此可以判定)、(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太没信心啦@厦华产品垃圾、人更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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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1月1日在齐齐哈尔购买型号为203-L37T70-12的夏华液晶电视机,到家不久就毛病不断,先是有声没影,再是有影没声,最后就频频死机,齐齐哈尔的售后人员真就不错那是随叫随到,搞的售后人员都和我老熟了,换了两次板子才算好了一点.当时液晶屏上有点暗影我们看到售后人员太辛苦了就没好意思喊他们,可现在液晶屏上的暗影是越来越多,越来越暗,这个厦华电视到我家就没好多长时间,现在我们报到售后又说过了质保了不管了,我想问一问你们夏华的产品质量就这么烂啊!!!!!!!!!!我们老百姓花一万好几买个电视容易吗?你们良心在那里啊!!!!!!!!!!!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这种产品太坑人了!!!!!!!!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大家不要再上当了!!!!!!!!!如果您不信和我联系13351620777太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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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哈哈.路过来踩一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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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37楼 发表于:07-10-20 00:35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37#

厦华在干什么?往火坑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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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38楼 发表于:08-09-10 14:25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38#

我家上月也是夏华电视起火爆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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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友
39楼 发表于:08-09-11 03:49 点击楼层复制帖子链接 39#

<C:该用户未能出示该彩电的相关购机发票、保修卡等“三包”有效凭证,也就是说,该用户此台厦华彩电的来源可能另有问题 ,D:如果权威部门确认判定本火灾事件是我厦华彩电的责任,我司绝不回避应负的责任,愿对此赔偿用户的损失并赔礼道歉!!此事欢迎广大网友及媒体监督!.> ...
 对于你们所说的这些我感觉你们简直就是在放屁和.我家上月不就发生了 你们重庆经营部的那高绍华也都去看过现场了,在消防还没得出鉴定结果时你们却给我下了和大海家的结论一样说你们夏华从〔图片〕就能鉴定出我家的着火不是夏华电视所为???.  
   还有对于你们说的C和D我家都具有(消防在前几天鉴定结果已经出来权威部门确认判定本火灾事件是你厦华彩电的责任).可为什么不给我们真正的解决方案只是不停的推卸责任,正如大海说你们知道我们消费者是弱势,打不起官司的弱点,你们真太黑太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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